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0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9902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,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(以下簡稱性平會)受理學生提案機制,說明如下:
(一)受理時問(每年受理提案2次,並以送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時間計算):
1、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6日。
2、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。
(二)由提案學生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,提案流程分為兩個管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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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2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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